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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危险源专项检查规定(暂行)
 

第一条 实验室危险源认定 高校实验室存在的危险源分为第一类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

(1)第一类危险源:在实验过程中产生能量的能量源或拥有能量的能量载体。 实验室的第一类危险源有各种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化学品、有毒物质、高速运转 的机械、加热设备等。

(2)第二类危险源指的是导致约束、限制能量的措施失控、失效或破坏的各种 不安全因素。

第二条 对于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定期检查

(1)由院级领导和专业骨干人员成立专门的检查组进行检查工作。

(2)对于危险源级别和危险程度的不同制定不同的检查周期和计划,对于重大 危险源做到周检、月检、季检、年检。

(3)检查组下属多个小组,轮流交叉检查,做到没有疏漏,保证每个危险源都 由每个小组检查。

(4)责任落实到组,细化到人,实行负责人制度,每次检查过后都要由个人签 字。

(5)检查小组发现问题应马上汇报,由学院安全检查组领导统一汇总,根据程 度不同按照实际情况制定解决方案。

第三条 对重大危险源应做到全面的把控

(1)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需要采取措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源。

(2)限制能量或减少危险物质的量。

(3)避免实验室发生事故。

第四条 本规定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条 本规定条款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2017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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