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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房间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加强机械工程学院使用房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学校的实际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院房间安全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房间使用人负责使用房间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房间安全工作负责人。

二、房间使用人必须将本房间安全工作纳入到学院安全管理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

三、学院每个房间的安全工作做到专人管理、负责,每个使用房间落实一位安全负责人,并都要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到人,没有签订安全责任书不能使用。

四、房间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在进行科研、教学、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之前,房间使用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五、遵循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教师或学生需要在假期,节假日、夜间进入房间进行工作的,须经学院安全组长同意。

六、使用房间要制定事故安全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积极组织人员抢救,把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并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主管部门。

七、房间使用人必须遵守《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办法)》《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八、使用房间安全工作采取一票否决制。对不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安全混乱、安全隐患久拖不改,以致养患成灾的个人和领导,将追究当事者和领导者责任。

九、此责任书逐级签订,房间使用人与办公室主任签订,办公室主任与学院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签订。责任书一式一份,统一由学院办公室留存。

房 间 号:

房间使用人:

学院分管领导:

机械工程学院安全领导小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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