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学院概况|师资队伍|党建工作|本科生教学|研究生教学|学生工作|校友风采|学校首页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实验室安全>>安全责任>>正文
 

 

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 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国家、辽宁省、学校等部门有关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文件;

2、 领导小组领导学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实验室安全检查计划;

3、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具体检查工作;

4、 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5、 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各实验室落实实验室安全制度及日常安全管理等事宜;

6、 负责组织对实验室的安全每个月进行自查,消除安全隐患;

7、 领导小组定期对实验室的安全进行抽查1次;

8、 领导小组将检查结果通知各个实验室进行整改处理;

9、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年度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等工作;

10、定期、及时向学校安全检查组汇报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

11、负责实验室其他安全相关内容。

机械工程学院

2018年3月1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 2012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中国·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  邮编:113001 TEL:024-56865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