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及学院各个房间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省教育厅、科技厅以及学校要求,学院成立实验室和房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实验室和房间使用的安全性进行定期检查,并要求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机械工程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如下:
一、机械工程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任建民刘峰
副组长:明显忠(学生)、梁平(教学实验室)、马文涛(其他房间)
组员:实验中心全体人员、房间使用人、各系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室室长二、各层级责任关系
机械工程学院各实验室和各房间安全问题实行三级管理责任体系,即:
(1) 组长向学校负责机械工程学院房间和实验室整体安全工作,院长向学校签署安全责任书;
(2) 副组长向组长负责,并向组长签署安全责任书;
(3) 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向梁平副组长负责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4) 各实验室负责人向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5) 马涛主任向组长负责;学院教务办、党政办、学生工作办公室、各系办公室、各研究生工作室、学院房间租赁人向马涛主任负责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机械工程学院
2019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