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教学过程中涉及到辐射源的,涉源学校须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
2、要按规定在放射性核素种类和用量以及射线种类许可范围内开展实验;
3、X射线类衍射仪等3类以上射线装置纳入许可证范畴,加强管理;
4、渉源人员具有《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4年复训1次),涉源人员按时参加放射性职业体检(2 年 1 次),有健康档案;5、涉源人员进入实验场所须佩带个人剂量计;
6、委托有资质单位按时进行剂量检测(3个月一次);
7、放射源储存库应设双门双控,并有安全报警系统(与公安部门联网)和视频监控系统、辐照设施设备和2类以上射线装置具有能正常工作的安全连锁装置和报警装置、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和剂量报警仪;
8、涉源实验场所每年有合格的实验场所检测报告;
9、学校设有专门存放放射性废弃物的容器和暂存库;
10、放射源和放射性物质的采购和转让转移有学校及政府环保部门的审批备案 材料,上述采购和转让转移前必须先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1、放射性物质的转移和运输有学校及公安部门的审批备案材料;
12、放射源、放射性物质以及3类以上射线装置变更及时登记;
13、电子加速器、射线探伤仪、非密封性放射性实验操作、5类以上的密封性放射性实验操作等各类放射性装置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操作规程、安保方案及应急预案,并遵照执行;
14、中、长半衰期核素固液废弃物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处置方案或回收协议, 短半衰期核素固液废弃物放置10 个半衰期经检测达标后作为普通废物处理,并有处置记录;
15、报废含有放射源或可产生放射性的设备,需报学校管理部门同意,并按国家 规定进行退役处置;
16、X光管报废时应敲碎,拍照留存;
17、涉源实验场所退役,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机械工程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19 年3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