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计划内开放实验
各实验室优先保证培养计划内实验开放,确保培养计划顺利实施。利用空余时间积极开展培养计划外的开放实验项目。
二.培养计划外开放实验项目的确定
1. 由实验室教师结合实验室的设备提出开放实验项目,经实验中心主任审核,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通过确认后生效,并在教务处备案。
2. 学生自拟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小发明、小制作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项目,学生填写自拟开放实验项目申请,经学生所在专业系主任审核确认后生效,申请书由实验中心保留备案。
3. 学生参加教师科研的实验项目,题目由课题负责人拟定,并填写学生参加教师科研项目表(教师科研项目凭科技处的合同复印件确认),优先安排。
4. 实验室设置的开放项目必须是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等实验项目。
二.实验开放形式和内容
实验开放形式分培养计划学时内实验和培养计划外学时实验两种形式:
1. 培养计划学时内实验开放形式和内容
(1) 实验指导教师按照《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工作程序》并按照《实验任务通知单》与实验室教师共同完成开放实验,共同确定实验时间段、实验设备,确定实验项目。
(2) 由实验指导教师通知学生实验时间时间段、实验地点、实验项目(多个)、实验设备条件,学生可自主选择实验时间和实验项目。
(3) 实验项目要求:由实验指导教师给出实验项目名称(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实验项目)、目的和要求、实验条件,由学生完成实验线路设计、实现并得到实验结果,即设计性和综合性实验项目。实验项目要求给出完成该项目实验的最低组人数(最低人数/组项目),可以是一人一组实验,锻炼学生独创工作能力,鼓励多人一组培养团队合作能力。
(4) 对于课程实验,建议采用组合式综合性实验项目,即由基本训练循序渐进最终达到综合性实验或者是设计性实验要求。
2. 培养计划学时以外的实验开放形式和内容
(1)实验室施行全工作日开放,学生通过校园网了解实验室信息。
(2) 开放实验项目
开放实验项目分如下几种情况:实验室教师依据实验室的设备情况提出开放实验项目(最低人数/组项目);学生自拟设计性实验或研究性实验;小发明、小制作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学生参与教师科研实验项目;学生参与实验室建设的实验项目。
(3) 针对培养计划内实验项目的预习实验,如仪器设备的使用、基本技能训练等。
(4) 组合式涉及多门课程知识的综合性实验项目,即由多门课程知识构成的综合性实验或创新性实验。
三.开放实验程序
针对实验的开放形式和实验种类的不同,开放程序为:
1. 计划内实验开放程序
由实验指导教师与实验室教师共同确定实验程序并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同时在网上发布)。
2. 计划外实验开放程序
(1) 由学生自由组成实验组负责人或班长或学委按照网上提供的信箱预约或直接到实验中心主任室填写《实验任务通知单》,并进行审批,实验室主任保留《实验任务通知单存根》。
(2) 学生凭《实验任务通知单》与实验室联系确定实验时间,实验室教师按《实验任务通知单》实验项目做好实验准备工作。
(3) 实验过程,学生填写开放实验记录并签字,实验室教师负责实验指导,或任课教师指导(依据实验项目要求)。
(4) 学生撰写实验报告,并交到实验室,实验室教师评阅实验报告并给出评语和实验成绩,学生完成以上工作后并在《实验任务通知单》上签字、实验室教师在
《实验任务通知单》签字。
3. 计算机类开放实验程序
计算机实现专业仿真实验按照第2条办法施行。计算机类的基础练习如:打字、排版、语言等训练,直接到机房按照机房的管理办法施行。
4. 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开放实验程序
由班长或学委到学院办公室领取实验机票,在工作日时间内可直接到相应的机房或实验室做实验。本条只针对毕业设计或论文阶段的学生使用。
5. 研究生实验
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签字后,到实验中心登记备案后与实验室老师协商具体时间安排和实验方式。
6. 学生参加教师科研项目的开放实验程序
学生参加教师科研的实验项目按照第2 条的程序进行,并且优先安排(教师科研项目凭科技处的合同复印件确认)。
7. 教师科研项目的开放实验程序如果没有本科学生参与,在不影响本科教学的情况下,所有实验室针对教师开放,科研使用实验室仪器的损坏和维护费用由科研项目负责。
四.开放实验室的管理
1. 实验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中心的开放管理、开放实验的申请和审批工作,实验中心所属各实验室负责开放实验的实施,各实验室负责教师的职责:负责开放实验题目的选择和申报;负责开放实验的指导;负责实验室仪器和物品等的管理;负责开放人员实验项目审查;负责开放人员实验记录的管理;负责实验报告的评阅并给出成绩;负责开放实验室的安全卫生;负责安排实验室开放过程中值班工作。
2. 学生在进入开放性实验室前应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及有关的参考资料,准备好实验方案,做好有关实验的准备工作。
3. 学生进入开放性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要按照学校《仪器设备和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予以赔偿。
4. 实验室开放时,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参与指导,负责教学秩序、器材供应、实验室安全等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记录,认真做好文档记载。
5. 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实验室教师在3 日内完成实验报告评阅填写评语并给出实验成绩。
6. 实验室应及时做好总结和经验交流工作,如组织开放性实验室工作经验交流、开放实验项目及成果交流等活动,促进学生实验个体或小组之间的沟通,分享实验成果和心得体会,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撰写实验报告的能力。实验室还应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
7. 开放实验管理办法同以前的《实验任务通知单》,为了区别培养计划内和外开放实验做如下规定:培养计划内开放实验编号为A×××,培养计划外开放实验编号为B×××,其中×××为顺序编号。
9.实验中心应利用校园网平台,利用现代化手段做好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
五.学生选作计划外开放实验作为第二课堂(大学生科技训练)活动内容并记载成绩
学生完成计划外开放实验后并撰写实验报告交到实验室教师,实验室教师依据实验过程和实验报告撰写质量评定实验成绩,实验成绩分别填写在实验报告和
《实验任务通知单》上(五级分制)。学生在累计完成32 学时的计划外开放实验后,凭实验报告和《实验任务通知单》由实验中心主任给出第二课堂考核综合成绩
(1 学分)。同时把《实验报告》、《实验任务通知单》和成绩单存档。
六.开放实验室的网上信息发布
学院以实验中心为单位,给出各实验室的开放实验信息,并在网上公布,实验中心主任为主要负责人,给出实验中心主任联系电话,网上预约实验联系信箱,学生反馈意见及投诉信箱等。每个实验室网上信息包含如下内容:1.实验室名称,实验室地点(房间号),列出对应的理论课名称,实验室教师姓名,实验室教师联系电话(实验室办公电话);
2. 列出现有实验设备名称,设备的功能用途,使用说明,建议有设备使用说明书;列出实验装置名称,装置的功能和用途,装置可以开发的实验领域;
3. 列出实验项目名称、类型(设计、综合性)、开放类型(计划内、计划外)、组人数(完成本实验的最低人数)、完成实验学时;每个项目要给出实验目的和要求、实验条件,由学生完成实验线路设计、实现并得到实验结果;
4. 计划内实验项目要给出实验指导书或实验任务书;
5. 结合实验室设备装置情况学生可以自拟实验项目。
七.开放实验工作量的核算
1. 计划内和计划外开放实验按照学校管理办法进行核算。
2. 实验中心主任依据开放实验返回的《实验任务通知单》施行情况核算工作量,并对开放实验的施行情况进行核实,
3. 《实验任务通知单》和成绩单作为教务处核算工作量依据。
八.开放实验的施行
要求学院所有实验室自2006-2007学年第1学期开始施行开放实验,实验中心统一针对各实验室情况依据以上办法制定施行细则。
机械工程学院
2006 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