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及学院各个房间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省教育厅、科技厅以及学校要求,学院成立实验室和房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实验室和房间使用的安全性进行定期检查,并要求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机械工程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如下:
一、机械工程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茂廷 刘峰
副组长:明显忠(学生)、任建民(教学实验室)、梁平(科研实验室)、马文涛(其他房间)
组 员:实验中心全体人员、房间使用人、各系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室室长
二、各层级责任关系
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和各房间安全问题实行三级管理责任体系,即:
(1)学院院长为组长,向学校负责机械工程学院整体安全,学院院长向学校签署安全责任书;
(2)副组长向组长负责,并向组长签署安全责任书;
(3)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向梁平副组长负责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4)各实验室向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5)马涛主任向组长负责;学院教务办、党政办、学生工作办公室、各系办公室、各研究生工作室向马涛主任负责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机械工程学院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