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省教育厅、科技厅已将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列入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并要求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学校也召集对各学院院长、副院长、中心主任等进行了集体开会,要求务必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并落实责任。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机械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如下:
一、学院成立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任建民 刘峰
副组长:明显忠(学生)、梁平(教学实验室)、马文涛(其他房间)
组 员:实验中心全体人员、房间使用人、各系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室室长二、各层级责任关系
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和各房间安全问题实行三级管理责任体系,即:
(1) 组长向学校负责机械学院整体安全,院长向学校签署安全责任书;
(2) 副组长向组长负责,并向组长签署安全责任书;
(3) 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向梁平副组长负责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4) 各实验室向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5) 马涛主任向组长负责;学院教务办、党政办、学生工作办公室、各系办公室、各研究生工作室向马涛主任负责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三、总体原则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我校各项关于实验室安全制度进行执行,层层落实责任,明细各层级责任,明确各房间负责人,做到使用的每个房间必有负责人, 一旦出现问题,追求相关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对于没有负责人的房间,学院则进行封存处理。
四、安全工作方案
安全工作由学院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负责顶层设计,各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和贯彻执行。具体步骤如下:
(1) 组织专门会议进行文件解读,明确相关安全要求;(组长负责)
(2) 落实每个实验室、每个房间的安全责任人,学院网站公示无疑义后制作责任安全牌;
(3) 各实验室、各房间上报危险源,如线路老化、漏电、漏水、缺少灭火器、化学药品、废液处理等;
(4) 各实验室建立安全操作规程要上墙,实验教师负责起草,学院负责打印安装;
(5) 各实验室和走廊建立安全标志标识,各实验室上报;
(6) 实验室每年开展 1 次安全培训和考试;
(7) 每个月各使用房间至少进行 1 次安全检查,学院建立检查信息表;
(8) 实验中心每半年进行 1 次安全检查总结,学院每本年进行 1 次安全总结;
(9) 完成其他制度建设。
(10) 其他任务。
机械工程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