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措施

1.已出台政策

学校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工作,将实验教学与管理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也将其作为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学校从实验教师队伍建设、实验室硬件及软件条件建设、实验室管理、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等诸多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主要包括:

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定》

2)《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暂行规定》

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实验教学考核办法》

5)《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办法》

6)《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实验室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7)《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教学改革实验班实施办法》

8)《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意见》

2.保障措施

为了保证实验中心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建设,保证实现预期目标,为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培养创新型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1)经费保障

 “十二五”期间,学校将继续加大投入,促进石油化工装备实验教学中心的进一步发展,每年在预算中充分保障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经费,重点用于更新和购置实验仪器设备、实验教学改革、校企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实验教师培训和教学成果交流、实验教材编写、实验教学网络完善及共享、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基金等,保证实验教学中心的正常运转经费。

2)管理体制保障

实验教学中心建立了校、院二级管理、独立运行体制,在未来的建设中,将继续按照统一管理、统筹规划、资源共享、有效利用的总体管理模式运行。实行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按照石油化工装备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实验教学中心总体目标进行建设。中心内部实行中心主任-室主任-实验人员三级责任制。中心主任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完善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实验教师考核机制。

3)师资队伍建设保障

按照“培养与引进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继续完善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教师工程实践能力提升培训,鼓励开发实验仪器设备,鼓励攻读博士学位。完善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支持青年骨干教师到企业进行长期或周期性地锻炼,提升工程实践能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聘请企业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实验中心的兼职教师,拓展指导领域和指导范围弥补实验中心教师数量及校内教师工程实践能力不足的弊端,构建社会协同育人体系。

4教学改革保障

继续增加实验教学改革项目数量,提高实验教师进行实验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增加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基金投入比例。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将科研项目转化为实验教学内容和创新性实验,实现教学和科研的良性互动;制定相应政策,鼓励教师将科研项目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联系起来,为大学生参加各类高水平竞赛提供有力支持。

5)教学质量保障

继续完善学校、学院和实验教学中心对实验教学课程和实验过程的监督机制;增加实验教学质量的评价指标,完善评价体系;成立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随机对实验教学进行检查和督导,对新开设的实验项目实行检查验收,确保实验项目的先进性和适用性;通过学生评教,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测评,监控实验教师上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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